重磅利好!汕頭獲批設立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
公告類型:實時資訊 發布日期:2022-07-01
6月28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廣東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建設新聞發布會。廣東省商務廳廳長、自貿辦主任張勁松介紹,近期,省政府批準在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惠州、汕尾、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13個地市設立廣東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
廣東自貿試驗區自2015年成立以來,在以制度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方面取得了豐碩成果。目前已累計形成584項制度創新成果,在全國復制推廣了41項、全省復制推廣146項改革創新經驗,廣東自貿試驗區各項經濟指標位列全國自貿試驗區前列,年稅收收入超過100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超過550億元。張勁松表示,在此基礎上,廣東持續發力,推動設立廣東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通過與自貿試驗區“聯動試驗、協同創新、資源共享”,把自貿試驗區先行探索、自主實踐的創新成果復制推廣到更大的空間“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為地方創新發展注入新活力,為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拓展新空間,為全省區域協調發展探索新路徑。
具體來說,廣東將從5個方面推動聯動發展區建設,包括以清單形式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開展聯動創新探索系統性集成性改革創新,強化區域合作促進產業協同發展,開展全產業鏈創新促進重點產業發展,積極爭取在聯動發展區實施廣東自貿試驗區有關特殊試點政策。
其中,復制推廣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是聯動發展區建設的首要任務。廣東省商務廳會同省直和中直駐粵各部門梳理了在聯動發展區率先復制推廣的62項改革創新事項,涉及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金融創新和法治服務等四個領域,并形成了各市差異化的復制推廣清單。
“我們組織13個地市對這62項率先復制推廣的改革創新事項進行實際評估,主要圍繞聯動發展區具不具備創新復制的實施條件、該區域的市場主體有沒有這方面的需求、地方政府部門有沒有意愿去復制推廣等方面,逐項評估。”
張勁松說,根據梳理,廣州聯動發展區有58項,深圳有56項,珠海有59項,汕頭有51項,佛山有54項,韶關有38項,惠州有48項,汕尾有35項,東莞有37項,中山有50項,陽江有43項,湛江有44項,茂名有49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