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理備選庫打響重要“一槍”

公告類型:政策法規    發布日期:2019-11-04

廣東清理備選庫打響重要“一槍”

該省國資委按照《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等要求清理備選庫,省屬企業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法律咨詢三個備選庫“關門歇業”

本報訊記者樂佳超報道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通知,取消省屬企業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法律咨詢備選庫,以落實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政策。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明確,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有關要求,決定取消“省屬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備選庫”“省屬企業資產評估及估價機構備選庫”“廣東省國資委系統法律服務專業機構庫”。已發布的有關文件中涉及上述備選庫的有關規定不再執行。

據了解,以往為提高工作效率,不少地方行政管理職能部門都會通過公開招標產生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法律咨詢等各類中介機構庫,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從機構庫中隨機選擇相關機構開展工作,但這樣的做法會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為此,《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規定,全面清理十類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其中就包括“除小額零星采購適用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以及財政部另有規定的情形外,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規定和做法。該通知印發后,廣東省財政廳于今年8月發文,對相關工作部署,其中明確,對于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法律咨詢等因服務時間、服務數量、采購總金額事先不確定等原因,已經通過入圍方式確定多家供應商,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除在入圍過程中已明確服務標準、定價原則、入圍后的選擇規則并已簽訂采購合同的采購項目可繼續執行之外,其他的采購項目應予以清理。此后,對于此類政府采購項目,需在明確服務標準、定價原則、年度總預算等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擇優選擇具體供應商,遵循量價對等的原則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由一家供應商承擔的采購項目,可與其簽訂單價固定、數量不確定的采購合同;確需多家供應商共同承擔的,可根據業務性質、服務區域等要素,進行合理分包,但需將相應采購業務明確到具體供應商。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